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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口倒车被追尾致乘客身亡 交警认定其担主责

时间:2026-09-25 04:24:24 作者:sg 点击:2983

快科技8月15日消息,广东交警近日通报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倒车追尾事故。涉事司机因错过出口,在超车道停车并倒车,结果被后方来车追尾,事故导致一名乘客死亡、司机重伤,交警认定该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事发于2025年2月24日晚,余某驾驶小客车载着乘客卢某,沿大潮高速超车道行驶至78KM+950M处(梅州往潮州方向)。由于错过了中山楼立交出口,余某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后开始倒车。

司机因错过高速口倒车 被追尾致乘客身亡 交警:担主责

此时,傅某驾驶的小客车正从同车道后方驶来,两车随即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乘客卢某当场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余某身受重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余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临时停车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

傅某驾车时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遇突发情况处置不当,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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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禁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

另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现错过出口时,切勿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高速行车速度普遍较快,前车若突然停车,后车往往因制动不及而发生追尾,甚至可能引发连环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再重新规划路线。此外,出发前应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临近出口时留意路面标志标牌,提前做好变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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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