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0月3日消息,此前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的衡阳市一名女子骑摩托车别车、随后被汽车内人员脚踹的事件,目前官方已发布完整调查处理通报,涉事双方均已被依法处理。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29日,支队接到当事人崔某报警,称其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被旁边一辆小车内人员恶意脚踹,险些酿成事故。
民警通过调取全路段路面监控、逐一询问双方当事人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全部调查取证后查明:9月28日19时30分许,男子刘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蔡伦大道经匝道驶入衡州大道往东西方向行驶时,遇到前方同向行驶的崔某。崔某持C1D驾驶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
行驶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争执。情绪激动的崔某多次故意降低车速,在汽车前方反复做出别车的危险动作。被别得难以忍受的刘某某随即下车,上前直接脚踹崔某驾驶的摩托车,险些将对方连人带车踹倒。
经后续完整调查取证确认,崔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全程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危险行为,并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多项行为分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应条款。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对崔某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罚,最终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4分。刘某某脚踹摩托车的行为最终未造成人员受伤和相关财产损失,整体情节属于轻微范畴,由属地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当面批评教育处理。
不少看过完整事件经过的网友表示,无论是多次别车的摩托车驾驶员,还是动手脚踹他人车辆的汽车驾驶员,双方行为都属于非常危险的道路违规操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的车毁人亡事故。此次处理结果也给所有上路行驶的司机提了醒:路怒一时爽,最终肯定要付出相应代价,在路上开车千万不能带着情绪操作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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